传媒与法学院关于第2周卫生成绩不及格、垃圾未分类、寝室不文明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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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传媒与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第学期第2周卫生成绩不及格、垃圾未分类、有寝室不文明行为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并相应扣除相应思想品德行为记实分。综合素质评价之相应扣分情况在本学年末由学工办统一申报。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未进行垃圾分类的同学需立即整改。

注:

①垃圾分类于寝室内表现为“垃圾无混放现象”,即同一个垃圾桶或垃圾袋不可出现不同种类的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②每周每个人的卫生成绩为:0.4*个人成绩+0.6*值周成绩。

③各寝室楼内垃圾投放时间为:6:30-8:30;12:30-14:00;17:30-19:00。

④寝室楼内任何场所,包括阳台、楼道等地,禁止吸烟。

⑤寝室卫生评分每周都会及时公布在各楼幢内,若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前往所在楼幢楼长处申诉,申诉成功后到学工办SC301取消通报。

⑥寝室不文明现象若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前往所在楼幢楼长处申诉,申诉成功后到学工办SC301取消通报。

学工办

2020527

附件【附件1:第2周卫生成绩不及格通报.xlsx】

附件【附件2:第2周寝室不文明行为.docx】

附件【附件3:第2周垃圾未分类通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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