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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法学院关于做好第十九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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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传媒与法学院关于做好第十九次

“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工作的通知

班级

学校“学生爱心基金”自2005年12月成立以来,已连续18年开展全校师生“献爱心•暖人心”集中募捐活动。在历届校友和全校师生的积极响应和长期关爱下,在社会爱心团体(人士)的解囊相助下,“学生爱心基金”像冬日里熊熊的焰火,温暖理工校园。为了让爱延续,让爱永驻,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九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现将相关事宜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募集的口号与原则

口号:让节俭成为一种习惯,让关爱成为一种品质。

原则:依法组织,坚持自愿,尽己所能,鼓励奉献。

二、时间安排

本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2023年12月29—2024年1月5日。

除集中募集外,“学生爱心基金”随时接受爱心捐款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爱心募集,募集结束统一收集后,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7点前将班级的爱心款上交至学院;同时,将《第十九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法学2085904021@qq.com网新2946787677@qq.com新闻3076403880@qq.com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献爱心•暖人心”爱心募捐活动是在大学生中开展爱心教育、感恩教育与责任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举措,各学院务必给予高度重视,真正把学生“爱心、责任心、感恩心”教育贯穿于“学生爱心基金”募集工作全过程。

2.广泛宣传。宣传工作要多渠道并进、多层面覆盖,确保能把爱心募集的意义与原则、历年募集与使用情况、管理办法等内容带入班级、寝室,宣传时要讲好温暖的理工故事,让在校同学人人皆知。

3.精准落实。要号召、鼓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2022-2023学年奖学金获得者(非经济困难生)等尽己所能地奉献爱心,发挥自愿募集的带头表率作用,积极营造“奉献爱心、快乐自我”的健康氛围。“学生爱心基金”募集不搞摊派,捐款可实名,也可匿名。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选“爱心使者”,学工部将根据募集情况适时评选“爱心班级”“爱心募集先进单位”等荣誉。

备注:“学生爱心基金”历年募集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5日,“学生爱心基金”累计募集到师生款项4379142.04元。18年来,“学生爱心基金”累计资助834人次。其中,2023年资助我校学生135人次,资助金额126514元(历年使用情况已在当年公布,2023年爱心基金使用情况见附件2)。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