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我院启动本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校和合作单位教师(此前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不必重复申请)
二、专业学位类别
新闻与传播(0552)
三、遴选方式及其所需条件
教师可通过“申请”和“认定”两种方式获得硕导资格。
(一)采用“申请”方式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治学态度严谨;
(2)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活跃在教学和科研一线,能实际担负指导研究生的责任;
(3)具有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历;申请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导师资格的,在主要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应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且已获得博士学位;
(5)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申请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的一般应有主持在研的应用类科研项目;
(6)原则上年龄须在57周岁以下;
(7)近三年在研教科研项目和教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教科研项目(满足任意1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主持企业/行业委托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主持其他类型的纵向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以上教科研项目须有1项在研。
②教科研成果(满足任意1项):以主要完成人获地厅级及以上教科研奖或全国性行业科研奖;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本(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发表1篇Ⅲ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咨询研究报告)。
(二)采用“认定”方式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经学校人事处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人才;
2.具有外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可以申请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认定。
四、遴选程序
1.申请人发起申请流程。申请人于6月10日前,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门户网,在应用导航页面业务系统搜索“研究生系统”(https://yjsxt.nbt.edu.cn/),进入申报系统页面进行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校外人员于6月10日前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送交我院。如校外人员是行业导师,参照校内人员申报流程(工号在研究生系统校外行业导师-账户维护处查询)。
2.申请人所在学院和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完成审核工作。6月15日前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及业绩状况;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完成审核工作。
3.我院审议确定拟授予硕导资格名单。6月18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审核。
4.拟授予硕导资格名单公示一周;
5.学校审定名单后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1.首次申请导师资格的,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导师资格认定或导师资格申请。每个导师最多能申请3个学位点的导师资格。
2.申请人填写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原则上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为准。
3.申请导师资格人员的科研成果统计时间区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为保持系统操作的稳定性,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研究生处联系人:胡川娜,88229175
传法学院联系人:丁晓,88229580/668463
附件: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2.研究生系统(导师)操作手册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校外)
传媒与法学院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