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浙大宁理研〔2025〕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色,制定《传媒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经意见征集、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现将文件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8日。公示期间,若对本细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学院办公室,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逾期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学院联系人:丁老师 地点:SC302-1; 联系电话:88229580
学院纪委联系人:奚老师 地点:SC301; 联系电话:88130262
传媒与法学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