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17年“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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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5文章来源:学工办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优良学风建设成效,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我校学生在立德、求知、创业、自强等方面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群体的引领作用,依据学校《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学院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共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
、学习刻苦勤奋,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评定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合格(6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除外)。
4
、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定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7分以上(不包括7分)。
(二)具体条件
     
各方面表现优异,评定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优秀、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日语N2二级、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4
、担任学生干部,甘于奉献、能力突出、成绩显著;
5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与说明
(一)候选人推选(1115日-17日)。推荐人选要有特色,有亮点,具有分类宣传的典型性。《候选人登记表》及《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书面版于1117日前报送学工办,同时将《候选人登记表》及《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随同个人生活照2张(要求照片清晰、形象阳光,并在文件名中标明学院、班级、姓名)发至学工办邮箱3076623249@qq.com

(二)现场展示与评定(1120日)
11
20日18:30 NF103举行现场展示。各位候选人面向师生代表进行不超过6分钟的个人情况与事迹展示汇报,师生代表现场作出评价。最终审议确定2017年学院十佳学生名单。
(三)宣传与表彰
   
获评2017年学院十佳学生将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展示十佳学生风采,挖掘评选活动的教育内涵,以评促建,以点带面,积极营造书香满园的校风学风。
四、工作要求
    1
十佳学生评选活动是学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注重宣传发动,加强思想引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和谐的氛围。
    2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把真正有代表性的学生评选出来。 
                                                           
学工办
                                                          2017
1115

附件1: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2: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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