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进一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造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1.团结向上。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寝室成员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中排名靠前;
3.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行为;
4.卫生整洁。寝室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5.2020-2021学年规范寝室。
6.评选比例为学院寝室总数的5%。
三、评选学年寝室(或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班级不得评为文明寝室:
1、无校设个人奖学金获得者;
2、非“卫生规范寝室”或寝室卫生成绩低于8.5分;
3、寝室成员使用违章电器等违反生活园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4、寝室有学生在校纪处分期内。
四、时间安排
10月9日前班级为单位将《申报表》纸质版,交至学工办SC301董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mxgb0262@163.com(邮件名:XX班+文明寝室)。
学工办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