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对大学生特殊群体的精准帮扶工作,关心学生情况,保障学生成长成才,现决定在全院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特殊群体学生情况排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统计范围
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休学学生)
二、排查特殊群体类别
(1)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的学生(必修课不及格学分≥8或必修课不及格门数≥3门或已被学校学业预警或因学业等问题未能按期毕业的毕业班学生);(2)心理困难的学生(因个人感情受挫、违纪处分、人际关系、性格内向等原因导致的心理困难学生或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3)遭遇突发事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自然灾害、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学生;(4)涉教学生;(5)校外住宿的学生;(6)遭受校园贷、套路贷的学生。
三、排查要求
1.拉网式排查学生的现状。排查工作要建立在对学生全面、准确熟悉了解的基础上开展,结合疫情期间的特殊原因,各班级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准确掌握每一个学生的现状,必要时联系家长,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2.准确熟悉了解的基础上开展,结合疫情等特殊原因,各班级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准确掌握每一个学生的现状,必要时联系家长,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3. 优化工作方式和手段。各班级要充分用好“钉钉”等互联网工具,形成学生干部、班导师、辅导员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保密意识,做好特殊群体学生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保密工作。
4. 建立帮扶机制。要定期分析研判特殊群体学生的跟踪帮扶工作,确保对每位特殊群体学生追踪帮扶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加强家校联系,家校合力育 人,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要定期与特殊群体学生的谈心谈话,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教育工作;要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对于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要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如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介入、第一时间上报和妥善处理。
四、相关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
排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18日17:00前,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特殊群体学生情况排查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cmxgb0262@163.com(文件名:XX班排摸汇总表)。
联系人:董亚钊; 联系电话:88130262
学工办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