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班导师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依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试行)》(理工委学6号)文件要求,在班导师助理自我总结、联系班级学生测评、工作开展情况考察的基础上,经学院学工办讨论通过,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姓名 |
院系 |
助理班级 |
考核等级 |
王新苑 |
传法学院 |
新闻191 |
合格 |
陈海亭 |
传法学院 |
新闻192 |
合格 |
俞菁霞 |
传法学院 |
新闻(专升本)191 |
优秀 |
林海逸 |
传法学院 |
网新191 |
优秀 |
严子泳 |
传法学院 |
网新192 |
合格 |
李欣 |
传法学院 |
网新193 |
合格 |
蔡杨焯 |
传法学院 |
法学191 |
合格 |
杨丁亥 |
传法学院 |
法学192 |
合格 |
蒋思佳 |
传法学院 |
法学193 |
优秀 |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人:赵红 88130262 84830645@qq.com
传媒与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