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传媒与法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3周卫生成绩不及格、垃圾未分类、有寝室不文明行为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并相应扣除相应思想品德行为记实分。综合素质评价之相应扣分情况在本学年末由学工办统一申报。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未进行垃圾分类的同学需立即整改。
注:
①垃圾分类于寝室内表现为“垃圾无混放现象”,即同一个垃圾桶或垃圾袋不可出现不同种类的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②每周每个人的卫生成绩为:0.4*个人成绩+0.6*值周成绩。
③各寝室楼内垃圾投放时间为:6:30-8:30;12:30-14:00;17:30-19:00。
④寝室楼内任何场所,包括阳台、楼道等地,禁止吸烟。
⑤寝室卫生评分每周都会及时公布在各楼幢内,若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前往所在楼幢楼长处申诉,申诉成功后到学工办SC301取消通报。
⑥寝室不文明现象若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前往所在楼幢楼长处申诉,申诉成功后到学工办SC301取消通报。
学工办
2020年6月4日
附件【附件1:第3周卫生成绩不及格通报.xlsx】
附件【附件2:第3周寝室不文明行为.docx】
附件【附件3:第3周垃圾未分类通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