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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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70 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原则意见》(浙大宁理教〔2020〕178号)文件,教务处将开展2021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二、申报内容

1.教师发表论文(EI收录)、教师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教师指导学生获准专利。鉴于浙江大学于2021年7月发布《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论文级别申报实行就高原则。

2.教师指导学生体育、文艺、社会实践类竞赛。

3.其他成果根据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奖励和业绩分,无需申报。

三、申报流程

申报具体流程如下:教师登录“门户网站—业务系统—教务系统—质量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或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

系统申报时间:1279--121517点,逾期系统将关闭。

四、报送材料

论文、专利、文体实践类竞赛需提交佐证材料,论文需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不接受论文录用通知书等,专利需提交专利证明复印件,文体实践类竞赛需提交获奖证明复印件

各学院请于20211216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龚欣欣,联系电话:88229853,662208,办公地点:行政楼302。

 

附件(附件):

1.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类别认定通知

2.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目录•2016修订版》

3.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

 

 

教务处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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