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第六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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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表彰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充分激发一线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活力,树立尊师重教典型,形成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浙大宁理教202123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全职在编或浙江大学全职在本校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教学名师限评3名,教坛新秀限评5,评选结果可以空缺。

、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

1.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高身正、厉心治学、潜心育人、教学卓越。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以上的本校教学工作经历,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5年课堂教学效果排名位于本单位前60%,教学工作业绩评价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优秀不少于两次,无教学事故、无学术不端相关行为。

3.主讲课程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积极发挥教学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引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取得显著教学成果在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科研或其他方面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取得显著成绩。

4.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以研促教,成效明显。

5.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教学团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教坛新秀

1.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师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以上的本校教学工作经历,工作量饱满。3年课堂教学效果排名位于本单位前60%,教学工作业绩评价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优秀不少于一次,无教学事故、无学术不端相关行为。

3.教学能力强,业务功底扎实,认真钻研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积极投身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学实绩突出在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科研或其他方面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取得较好成绩。

4.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5.参加教师教学竞赛,努力学习和应用新型教学技术与手段,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

、申报程序及材料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核实资格后填写《浙大宁波工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申请表》、《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各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进行审核,请学院在提供的复印件上,填写“原件已核”字样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学院公章,原件暂存各学院以备复核。

3.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作出申请人关于师德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鉴定意见,各学院根据业绩及党委(党总支鉴定意见等情况排序向学校推荐。

4.学院121512点前将《申请表》(一式五份)、《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需进行排序,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需装订成册,做有目录)、推荐情况说明(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方面的鉴定意见等)(一式一份)以上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同时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龚欣欣,电话:88229853662208办公室:行政楼302,

邮箱:gongxinxin@nbt.edu.cn

 

   附件(下载):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申请表

2.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

3.申报佐证材料清单要求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师德师风、廉洁情况鉴定意见表

5.《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浙大宁理教〔2021〕233号)

教务处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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