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78号)的要求,决定开展一流本科课程的中期检查(共63门)和结题验收(共40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各学院组织(具体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学校负责审核抽查。 二、具体要求: 1. 中期检查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和自查表(附件3);虚拟仿真实验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 2. 结题验收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并完成结题报告(附件5)。 3. 2020-2021学年未开课的一流课程,需递交情况说明。相关检查将暂缓至下一教学周期开展。 4. 各学院应根据课程负责人的自查结果,形成本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基本情况汇总、课程思政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3月18日前将各类材料(教学日历、自查表、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暂缓检查说明(如有)、学院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302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iirelin@nbt.edu.cn。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661818 附件: 1.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列表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教学日历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自查表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5.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