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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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1〕112号)文件,现将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单位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审核。教学管理专项和实验教学专项由教务处负责中期检查工作。

二、检查要求

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和课题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1〕112号)文件执行。

检查内容包括:

(一)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各自分工的完成情况;

(三)下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及目标;

(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五)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材料提交

各学院提中期检查表及中期检查情况说明一份,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负责人,请填写变更备案表。请330日前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教学管理专项和实验教学专项请于3月16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龚欣欣,联系电话:88229853662208

办公地点:行政楼302,邮箱:gongxinxin@nbt.edu.cn

 

附件(下载):

1.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教务处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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