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规范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申请流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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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我校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出现一批线上教学课程。为规范教师线上教学申请流程,并能便利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线上课程信息联系,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1.教师申请线上教学流程。需要申请线上教学的教师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操作。具体流程为:选择“信息查询”—“临时调停课申请”,“变动类别”选择“换地点”,设置“起始周、结束周”,“教室类别”改为“其他”,点击“检测可使用教室”,选择“上课教室”为“线上教学/其他300”,变动原因注明“因疫情改为线上教学”。随后,由各学院教务人员完成审批后及时通知学生。

2.教师上传授课信息流程。为方便学生顺利查找到需要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教务管理系统提供了课程二维码查询功能,但这要求任课老师提前在系统中上传相应的二维码图片。具体流程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信息维护”—“教学任务”,在对应的课程最右方“操作”栏中点击“增加备注”,填写本门课程采用的线上教学授课方式(如钉钉、超星、腾讯会议、QQ群等,请填写完整,以便后期统计),上传“开课二维码图片”,点击“保存”。

3.学生加入线上课堂流程。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每门课程的线上教学方式,通过“信息查询—学生选课”,即可查看每门课程任课教师所填写的线上教学信息以及课程二维码图片,并据此扫码、参加线上教学活动。

二、其他事项

1.鉴于疫情情况的复杂和不确定性,请目前尚未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均能提前做好线上教学的相应预案,以便随时可以根据形势变化进行教学方式调整。

2.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线下课堂教学的学生,请相关任课教师予以重点关注,认真做好课程辅导、答疑等个性化学习指导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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