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生在12月6日-12月17日(第13-14周)期间,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点击“教学活动”模块下的“学生教学质量评价”,点击教师姓名,根据评价指标对每一门课程进行评价。
2.请学生一次性对所有课程进行评价,提交所有数据后评价结果才生效。
评价以教学班为单位开展,班级80%以上学生参评,评价结果才有效。
3.请学生认真参加评价。按时参加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的学生,优先选课。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