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程考核抽查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学校组织教学督导、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等对课程考核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第九周(11月8日—11月1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抽查内容
1.检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试卷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材料(不少于4门);
3.抽查2021届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不少于5本)。
附件:课程考核抽查安排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