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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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持续完善教学工作过程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2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 教学运行及管理:学院开设课程的落实情况、教学秩序情况、学籍异动情况以及考试数据分析。

2. 课堂教学:各学院学风、教风情况。

3. 实践教学:学生实习、毕业论文情况。

4. 教学研究情况:教学法研究活动、教研教改项目。

5. 座谈会情况: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

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检查要求

1. 请各学院在此期间根据附件中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做全面、客观的检查。组织召开的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把学生与教师反映的问题尽快落实,形成有效反馈机制。

2. 请各学院及时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后,于6月11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书面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liaoyan_hz@163.com)。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反映的内容进行集中梳理和汇总,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教学例会。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内容

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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