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校级一流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78号)的精神,现开展第一批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期检查工作。
1.各学院作为课程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一流课程建设的管理、督促工作,切实做好本次一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促进一流课程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2.课程负责人对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自查表的内容,填写一流课程建设自查表(附件2)。
3.所在学院根据课程负责人的自查结果,形成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报告内容须涵盖: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自查基本情况汇总;课程思政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
4.各学院于2021年5月8日下班前将一流课程建设自查表、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电子版发至typ@nit.net.cn,同时提交自查表纸质版至教务处302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电话:88130052。
附件:1.第一批次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自查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