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规范大作业或论文等期末考核形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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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0〕73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大作业或论文等非卷面形式的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期末考核采用大作业、论文、设计和作品等非卷面考核形式作为主要考核方式的课程,选题应达到课程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充分反映课程教学大纲和知识点。

2.采用学校统一制订的大作业、论文、设计和作品封面样式(含评分标准和评语等),注明考核课程的名称、学分、学年学期、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考核形式以及评分标准、评语、成绩、评阅人等栏目。

3.采用大作业等考核形式的任课教师,需进一步明确大作业、论文、设计和作品等的考核基本要求、具体任务等,并制订可量化的考核评分标准向学生公布。评分标准要在评阅结束后连同学生考核作业一起存档。

4.任课教师或阅卷人要按照评分标准,仔细批改学生提交的大作业、论文、设计和作品等,并在相应栏内写出教师评语、给出考核成绩,并进行存档。

5.鼓励有条件的任课教师采用答辩、交流等多种形式评定学生提交的大作业、论文、设计和作品等的考核成绩。

6.各学院务必按照要求督促任课教师做好大作业或论文等形式考核的课程的各类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大作业等封面样式

 

  教务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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