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全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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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1-17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11月19日(周六)将举行2011年下半年全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9日
     (1)理论考:二级9:00—10:30;三级9:00—11:00。  

     (2)上机考:下午13:30开始。

因二级办公软件高级应用技术考试人数多,其中013-022考场安排在19日上午9:00—10:30进行。   

2、考试地点
       理论考:北教学楼;

上机考试:石麟大楼。

3、未取得准考证的考生于18日(周五)前到所在分院教务员处领取准考证,并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4、考生凭学生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无以上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钢笔)、2B铅笔、橡皮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笔袋(或文具盒)、涂改液、透明胶带纸和录音器材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

6、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如果考生由于特殊原因必须离开考场的,允许离场但不得返回续考。

7、考生理论考需至少提前15分钟,机考需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经监考人员查验证件后进入考场侯考。开考15分钟之后不得入场,以缺考论处。

8、考生严禁将试卷及答卷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否则以违规违纪处理。

9、参加机考的考生必须经监考人员认定其考试数据已提交后方能离开考场,否则后果自负。

10、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记零分,违纪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立即张榜通报,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作相应处理。

 

                                                 教务处     

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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