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部关于做好2012届学生毕业前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03-21文章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公共基础部:
    为做好2012届学生毕业前重修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学生有课程未通过,且在第八学期(五年制为第十学期)无机会重修,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
    1、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开设的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不及格课程经连续重修后仍未通过者;
    3、因学籍异动等情况,课程无机会补修者。
二、报名时间及缴费
    3月20-23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填写《毕业前重修考试申请流程单》;各学院教务办负责审核学生考试报名资格,登记审核通过学生名单,于3月26日前将《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汇总表》报学院教务部(纸质版+电子表格);
    3月29日-4月1日,学生凭《毕业前重修考试申请流程单》到资产财务部缴费,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试时间
    毕业前重修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落实教师出卷及安排考场、监考教师,公共课由各开课单位负责安排。5月14-16日,公共课程考试(14日基础部,15日外语学院,16日信息学院等);5月17-18日,各学院安排考试。 
四、考试工作安排
    1、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在4月10日之前安排相关教师出卷,并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考场,落实监考教师;
    2、4月13日,各学院、公共基础部报送考试安排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给学校教务部(纸质版+电子表格),由教务部汇总信息后4月16日之前在学院网上进行公布,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负责通知学生到网站上进行查看。
    3、各学院、公共基础部自行印刷试卷,超过50份的可联系学校印务中心,做好试卷保密及存档工作;
    4、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公共基础部及时安排试卷批阅工作,在5月20日之前将成绩上报给学校教务部。
    5、5月22日,各学院上报毕结业情况汇总表,及2012届毕业资格复审数据。
                                          
教务部
                                        2012年3月19日
附注:大学英语4卷面分未及格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且不用缴费。重修考试后如果过了,给学位。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