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寒假离校情况及延期离校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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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假期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鼓励同学们寒假回家与亲人共度春节,原则上不同意学生留校,确实因学院工作安排或学科竞赛集训的,需提前办理相关申请,详情如下:

(一)寒假离校情况统计

所有班级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3.寒假离校情况统计表》发送至邮箱287933807@qq.com(邮件名:离校情况+班级)(表格见附件)

(二)延期离校申请16日及以后离校

1、16日及以后离校的学生需提交延期离校申请(原则上仅可申请开放期内住宿):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1.寒假学生留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7933807@qq.com(邮件名:延期离校申请+班级),《2.延期离校申请表(纸质版)》交至SC301-2学工办高老师处。(表格见附件)

2、各楼幢开放期时间安排:

毕业生为主楼(9-10楼、15楼、16-17楼、251单元、301单元)和研究生公寓楼(32幢和35幢)开放时间为116-122日、 131-222日;131日起开始开放宿舍楼的水、电、网络。(非开放时间为封楼期)

②其他公寓楼开放时间为116-118日、221-222日。(非开放时间为封楼期)

3、若非毕业生为主楼的学生需在封楼后住宿的,且毕业生为主楼处于开放期时,需自行联系毕业生为主楼的学生进行借宿。


注:请同学们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情况统计及延期离校住宿申请,若因未及时办理申请手续致使无法在校留宿等情况,请自行负责。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学工办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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