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琪,女,讲师,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官。
主要研究领域:
诉讼法
主要成果和著作:
陈丹琪同志曾在法院、金融机构合规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实务经验,曾独立承办刑事、民事案件近千件。陈丹琪同志在校期间曾获校级青年教师竞赛一等奖,讲授的《民事诉讼法》被列为校级思政示范课程,并先后指导多名学生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获得项目立项及在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中获奖。
陈丹琪同志多篇文章先后获得省市级奖项,疫情期间撰写的《All-round and Accurate Online Education Model amid COVID19》分别由CPCI-S和Ei Compendex收录,曾参与《中国经济法研究:理论、规则与实践》一书的撰写,同时还参与和主持多项横向和纵向课题,其中《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践探索与进路展望》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立项并顺利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