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传媒与法学院邀请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关兰为同学们讲授刑事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我院启新特聘教授金彭年为关兰检察官颁发了本院实务导师聘任书。

关兰检察官先后在公诉科、办公室、政治部、金融与知识产权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工作,其办理的案件多次获评省、市级典型案例,其专业知识体系十分完善、实务办案经验相当丰富。授课中关兰检察官强调,在刑事案件中,证据是决定公正与否的关键。证据收集不是单纯的技术操作,而是在法治框架下对事实的客观还原。良好的证据收集应当坚持合法、真实、完整、可控、可回溯五项原则,确保在法庭上具备说服力,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是刑事司法过程中的两个核心环节。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础。在事实认定中,要通过审查案件中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确定案件事实;要运用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方法,对证据进行逻辑分析,构建案件事实的逻辑链条;要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或行业惯例,辅助判断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在法律适用中要对刑法条文进行字面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等,以明确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要参考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为当前案件的法律适用提供借鉴;要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或存在多种解释时,依据法律原则、社会价值观等进行价值判断,选择最合理的法律适用方式。

关兰检察官的授课将基本理论知识、法条规定通过自身办理的经典案例形式展现开来,让学生直观感受抽象理论和法律条文在具体情境中的应用,增加了授课的趣味性、吸引性和可接受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