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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理法科生全过程导师制第四十站 ——我院师生参加“国际贸易纠纷模拟调解演练及企业国际贸易纠纷调解应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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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增进我院法学学子对涉外领域法律知识的了解,2025年9月9日下午,我院涉外法治卓越人才班导师和学员潘翔、吴欣怡、王海林3人参加了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调解中心主办的“国际贸易纠纷模拟调解演练及企业国际贸易纠纷调解应用”活动。本次仪式在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举行,旨在通过商事调解模式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为企业赋能。

近年来,宁波企业国际化提速,逐渐成为全球众多国家市场竞争格局中的关键参与者。新形势下,“调解”逐渐成为中外企业认可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之一,为了使企业能够更加具体、直观地了解、熟悉、适用商事调解,引导和鼓励中外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涉外商事纠纷,宁波调解中心牵头组织了本次活动。活动第一阶段开展了国际贸易纠纷模拟调解演练一一“东方经验”巧解国际纷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并由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对本次模拟调解进行点评,总结调解经验;第二阶段开展企业国际资易纠纷调解专题讲座,分别是“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与调解适用”、“国际买卖合同支付条款设置对货款安全性的影响与调解空间”以及“目的港无人提货情形下企业应对策略与调解适用”。

通过参与此次活动,学员们收获了宝贵的知识和经验,对通过调解途径解决企业涉外商事纠纷等主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模拟实践使得同学们对课堂所学理论知识有了更加具体和形象的认识,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全面理解涉外商事法律的复杂性和实际操作中的挑战。此次活动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近年来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诉讼并非矛盾纠纷化解的唯一手段,作为未来的法律专业人士,除了必须掌握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还应当发展出色的交流技巧和灵活的应对策略,控制洽谈的节奏,必须考虑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并努力争取,以降低维权成本。在国际商事环境中,法律专业人士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还要能够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有效沟通,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起到高效的调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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