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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理(全过程导师制)第二十七讲——离婚诉讼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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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在这个快节奏、高压力的社会中,离婚率不断攀升,而无辜的孩子们往往成为这场成人战争中的无声受害者。朱平飞律师在我院开展了以“离婚诉讼中的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讲座,为在场的每一位大学生点亮了一盏法律的明灯。

朱平飞律师,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行主任,兼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宁波市红十字会监事、宁波市法治监督员等社会职务,曾担任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朱平飞律师毕业于杭州大学,自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至今已执业26年,在法律服务业的民商事专业特别是婚姻家事领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先后荣获宁波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宁波市优秀律师、宁波市优秀指导老师、宁波国家高新区五一巾帼标兵、第二届浙江省优秀女律师等荣誉称号。参与编写的《婚姻家庭法律问题》和《青年律师成长指引》分别由宁波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发行,还曾参与宁波市人大《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修订工作。

在讲座中,朱平飞律师强调,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文字,更是保护孩子们的盾牌。她用生动的案例和深刻的见解,让在场的每一位大学生深刻理解到作为未来的社会建设者,我们有责任关注和参与到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中。

在离婚诉讼中,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是深远而多维的,它不仅关乎法律的公正执行,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保护未成年人是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必然要求,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这种保护有助于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的有机衔接,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通过法律、社会和心理等多个层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支持的成长环境,确保他们在情感上得到足够的关注和支持,保障他们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

作为大学生,我们不仅是知识的学习者,也是社会的观察者和未来的建设者。离婚诉讼中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与大学法律专业的教育和实践紧密相连,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和实践平台,通过学习和参与,我们可以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支持的成长环境。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努力,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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