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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理法科生全过程导师制第三十四站 ——走进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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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校所协同育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促进我院学生全面发展,2024年12月13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李凯更、王以成、张浩博士带领涉外法治卓越人才班学生代表一同走进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展开调研交流活动。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师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师生与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多位优秀律师以“浙江省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对策”为主题开展座谈会,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在座谈会上,李凯更博士分析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追求的双向开放理念,在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充分实现内引外联,双向共赢。但宁波大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预防和化解涉外法律合规风险过程中,面临合规成本过高问题,需要外部力量帮助。基于此,有必要在政府主导下,联合企业、律所、高校、协会等主体,共同推动建设涉外法律合规风险资源体系建设,为浙江企业充分赋能,有效预防和化解涉外法律合规风险。魏仙桃律师结合丰富的涉外法律业务办理经验,分享了加拿大政府如何有效建设国别法律合规风险提示基础体系,帮助加拿大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有效规避相关风险,值得借鉴。张浩博士分享了近年来所参与的浙江省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经验和做法,希望对浙江省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所帮助。王以成博士分析了浙江省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指引的法律效力问题,探讨了指引在内容针对性和体系化构建方面进一步完善的方向,并介绍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已成立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院,欢迎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借助平台力量共同推动浙江省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参会同学们纷纷表示本次活动收获颇丰,开阔了视野、开阔了眼界,有助于同学们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涉外法治知识体系。

此次交流学习作为我院全过程导师制的组成部分,不仅进一步加强了我院与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也践行了我院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教学理念,为我院培养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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