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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理(全过程导师制)第二十一讲——行政检察监督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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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15日,为促进同学们对行政检察监督实务的进一步理解,传媒与法学院在SF205教室成功举办了“行政检察监督实务”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特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玲检察官作为主讲嘉宾。讲座伊始,林玲检察官首先概述了检察机关的四大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以此为基础,深入与同学们讲述了行政检察监督的相关内容。通过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2014年、2017年的三次修正历程,林玲检察官详细阐释了行政检察监督的演变与发展,包括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检察院监督范围的拓展,以及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的新增规定。

 

接着,林玲检察官进一步介绍了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中的七大职能: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审执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同时,她通过四个实务案例,生动展示了行政检察监督的实际操作。在实务案例一中,林玲检察官分享了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两次抗诉后的改判》,聚焦证据责任分配和工伤认定问题。案例二则展示了依职权监督的实践,某公司诉某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判监督案,揭示了“公告送达”方式与期限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林玲检察官强调,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平台”搭建的“小过重罚”数字监督模型,可以有效提升监督效率。案例三探讨了行刑反向衔接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以及如何厘清不同执法部门的职责。案例四则关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展示了行政检察监督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作用。

本次讲座不仅为学生们提供了宝贵的实务知识,也促进了学生对行政检察监督实务的深入理解。林玲检察官的讲解深入浅出,案例分析详实,使学生们对行政检察监督有了更为直观和全面的认识。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期待未来能有更多此类实务讲座,以提升自身的法律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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