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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治融合 八方协同——浙大宁理涉外法治(知识产权)人才班(第二期)开班仪式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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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我校积极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举行了浙大宁理涉外法治(知识产权)人才班(第二期)开班仪式。


此次活动由我校启新特聘教授、宁波市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主任金彭年主持,受邀参加此次活动的有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黄惠康教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任亦秋、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姚红霞、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葛海军、宁波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乌静静、宁波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高蔚、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庭长马洪、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主任范云、北京京师(宁波)律所主任王冠舜等。我校副校长张荣祥,传媒与法学院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以及人才班学员共同出席本次开班仪式。


会议伊始,金彭年教授指出我校法学教育在“四治融合 八方协同”理念的指引下不断迭代升级,在获得首批“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基础上,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对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要求,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推动地方专业化涉外法治发展。会上宣读了第二期涉外法治人才班的德育导师、实务导师与班主任名单。

                       

在主题演讲环节,黄惠康教授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逻辑和根本遵循”为主题作专题辅导。黄惠康教授梳理了涉外法治概念形成的历程,阐述了近年来中国涉外法治建设迈出的“六大步”。深入分析了新时代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从世界政治格局之变、世界经济重心之变、科技与产业之变、全球治理之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5个维度,深刻阐述“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内涵和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逻辑。

随后与会嘉宾共同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热点问题、创新模式与实践经验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任亦秋提出,目前法科生就业问题比较现实,学校培养人才定位要准确。涉外法治并非部门法,要使人才达到该领域精和专的水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要更加精细,应当立足宁波的现实需求。乌静静处长认为,今后司法行政部门面向律师进行的系统培训,也可以面向高校学生开放,学生择优可以旁听。同时可以推动不同规模的律所到本地法学院校开展校招工作。葛海军主任认为,目前法学生就业压力大,法院可以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法学专业实习生的岗位数量和实习质量。马洪庭长认为,在涉外法治大背景下,涉外法治专门人才培养应当加强“德”的要求。德育应该有载体,可以组织学生去宁波帮会馆、庆安会馆等实地感受宁波商帮内贸、外贸的传统,结合现在内循环、外循环的背景,通过时间和空间的连接,增强责任感。

 

泰国汉成律师事务所总裁董峰作为法律实务界代表,分享了其在处理众多涉外法律案件过程中的实践经验与心得体会。董律师强调目前实务界很需要双语法律人才,肯定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建议通过律师进校园授课、学生进律所实习、律所组织学生赴泰国分所游学等方式,建立常态化协同育人机制。王冠舜主任认为,目前实务界整体上接触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数较少,人才培养欠缺教学资源,可以建立和完善涉外案例库,来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践可以采取3+1制度,配备相应的培养机制和考评机制。范云主任建议,可以多发挥校友会、优秀校友的力量。通过各类实践活动让学生多接触社会,宁波理工应突出宁波特色。律所培养人才不易,望法学毕业生选择律师行业就要坚定走下去。                      

此次开班仪式的成功举行,为第二期涉外法治人才班的学员们开启了一段充实而富有挑战的学习之旅。活动内容丰富、成果丰硕,为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诸多有益的思路与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与方向,探索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人才培养模式与方法。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与会各方将加强合作交流,将研讨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共同推动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事业的发展进步,为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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