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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理法科生全过程导师制第二十三站——走进鄞州区人民法院暨涉外法治卓越人才班实践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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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促进涉外法治实践教学走深走实,4月12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组织2023级全体法科生前往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案例实践教学”活动。传媒与法学院专业教师陈丹琪,辅导员奚捷捷、吴鸯玲以及涉外法治班学员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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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杨新亮法官带领全体师生前往一号审判庭旁听“杨某诈骗一案庭审”。在庭审现场,同学们目睹了法官开庭、原告和被告双方出示证据、质证、陈述与辩论、法官提问、结案陈词、宣布休庭等一系列司法程序,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实务工作的认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供述的一环套一环的诈骗手段以及数额巨大的诈骗金额不但给同学们敲响了反诈的警钟,还加强了同学们的反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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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听结束后,参与者一起观看了短片《不被定义的她们》,该短片展示了宁波市女性法官们巾帼不让须眉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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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进一步加深了鄞州区人民法院和我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活动中的庭审诈骗案例进一步警示同学们,门票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购买,对非正规渠道仔细甄别,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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