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校所协同,增进交流合作,11月2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启新特聘教授金彭年带领传媒与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代表走进北京隆安(宁波)律师事务所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北京隆安(宁波)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嵇思涛、吕雨娇律师对师生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作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法学专业2011届毕业生,嵇思涛律师亲自带领师生参观隆安(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并对办公环境设计理念进行详细介绍。
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宁波等三十五个城市设有办公机构。隆安宁波分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5A甲级写字楼国华金融中心,办公面积1200余平。隆安宁波分所秉承隆安所“同兴隆,共平安”的发展理念,以专注的精神、极致的品质、创新的理念和开放的心态,打造独具特色的业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和人才梯队培养体系。
金彭年教授对嵇思涛校友表示亲切的慰问,并代表传媒与法学院赠送给隆安宁波分所一对刻有“传媒影响世界、法治改变中国”的镇尺伴手礼。
随后,师生一行人与律所合伙人以及诸位优秀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座谈过程中,金教授谈到传媒与法学院开展全过程导师制的初心与愿景,激励同学们在交流学习中领悟课本之外的知识,不断精进自身的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嵇思涛主任作为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对同学们的法学职业生涯规划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并嘱咐道,不同类型的律所实习各有利弊,带来的实习经历与成长模式是不同的,鼓励同学们要开拓眼界,勇于尝试。
此次交流将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北京隆安(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不断拓宽法学生实习实践平台,推动多方协同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助力高质量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