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浙大宁理法科生全过程导师制第五站——北京隆安(宁波)律师事务所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6-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探索法学专业产学研实践教学3.0阶段,依托校友资源,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创新人才,620日上午,传媒与法学院学工办副主管奚捷捷带队赴北京隆安(宁波)律师事务所走访交流。隆安宁波分所的马周红主任、嵇思涛副主任及吕雨娇律师热情接待了传法学院师生团队。

首先,马周红主任和吕雨娇律师陪同师生们参观了律所,并详细介绍了隆安律所的发展历程、品牌理念以及宁波分所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

   

参观结束后,双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嵇思涛和吕雨娇律师作为优秀校友向师弟师妹们分享了律师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行业前景,详细解答了同学们在岗位要求、入职条件相关方面的疑问。随后,吕雨娇律师从职业选择、自身能力培养等角度为同学们提出了职业规划建议。


             


最后,马周红主任向师生们发出邀请,期待同学们能来隆安宁波实习,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优秀毕业生能够加入到隆安这个大家庭中。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