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10月19日下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宣讲进校园暨传媒与法学院《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金宗城法学教学中心举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蔡惠娜、员额法官张颖璐、法官助理常黎阳、法官助理王舒蒙受邀参加活动并进行了交流与分享。此外,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副院长韩缨,传媒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鹿鸣,宁波市致公党综合一支部党员和宁波理工学院支部党员也到场观看。
活动伊始,胡鹿鸣上台致辞,他对法官们的到来表示感谢,阐述了学习和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并简要介绍了《民法典》宣传月的相关活动,希望同学们能够践行“知行合一”精神,培育务实情怀。随后,蔡惠娜庭长进行致辞,她表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有着长久的良好合作关系,指出模拟法庭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鼓励同学们要学以致用,以赛促训,成为法治建设中坚力量。
“张三李四,一对交心朋友;高层小屋,一桩买卖合同;不料,几个月后,交心友人充满猜忌,白纸黑字充满谎言;这究竟是张三之过,还是李四不察?”模拟法庭表演环节,围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一民事案件,来自学校法学专业的同学们分别担任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等角色。审判员在整个过程中秉持着公开公正原则,冷静沉着分析案情,认真耐心听证听辩。民事组原被告委托代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原、被告双方依照案情进行的精彩演绎,向观众们还原了一个真实的庭审现场。刑事组公诉人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地控诉,辩护人有理有据、思维敏捷地反驳,展现出法律人应有的素质与修养。最后,审判员庄重敲下法槌,宣布休庭。
蔡惠娜庭长和张颖璐法官对模拟庭审发表点评,她们肯定了同学们的辛勤付出,也从更加专业的角度分析了其中可以完善之处。在接下来的互动交流中,“如何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如何处理好法与情的关系?”、“如何举消极事实证据?”……同学们踊跃提问,法官们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现场响起阵阵掌声和欢笑声。
合影过后,本次活动也落下了帷幕。据悉,本次选用民事案件进行模拟法庭表演,旨在更好地宣传《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学校党委宣传部、传媒与法学院将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包括普法学堂之“律政先锋”校园行、乡村模拟法庭展示、“红领律师”走进商务楼宇、“以案说法”DV大赛等,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