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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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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评选条件

评比条件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3〕46号)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毕业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启新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1次),同一学年获多项奖学金仅认定为1次;

同一学年获多项奖学金仅认定为1次。【如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启新三等奖学金,算1次】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求是奖学金可以视作启新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但是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做衡量(即不得视为启新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类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团组织类荣誉称号(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1次),同一学年同类别荣誉称号仅认定为1次;

同一学年同类别荣誉称号仅认定为1次。【如同一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算2次;同一学年内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算1次。】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好(75分)及以上;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其他

1.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为当年应届毕业人数的10%,以专业为计算单位;其中法学专业11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12人、新闻学专业8人、新闻学(专升本)专业4人,共35个正式名额。
         初评时按12%进行,其中2%为候补名额,所有获评学生按照先后顺序排列。学院根据要求确定初审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送至学生处审核。

2.请各班级于2024年12月31日17点前
         将《附件1.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初评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3684708@qq.com。

  将《附件1.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4.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承诺书纸质版 手写签字后送至学工办SC301童老师处。

注:表格填写请严格按照附件中参考的形式填写,否则不计算分数(既:序号+学年+任职,序号+学年+获奖情况)

       同时将在获奖情况中,将外语成绩、社会工作职务也使用 序号+外语成绩等级+分数,序号+学年+任职 的方式填写进入

       同时按获奖情况所列的顺序,对应的将相关证明材料以图片形式,按获奖情况排列顺序进行命名(既:序号+获奖情况内容

(例:1、英语六级 560分

          2、2022-2023学年 班级团支书

          3、2022-2023学年 某某部长

          4、2022-2023学年 学业一等奖学金

          5、2022-2023学年 特色奖学金

          6、2023-2024学年 启新一等奖学金

          7、2023-2024学年 某某校级奖项     )

(例:


     

3.初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如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达不到毕业要求或未取得学位的,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