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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法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蜜蜂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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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积极参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安全稳定、爱心帮扶、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蜜蜂奖学金”。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蜜蜂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蜜蜂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评奖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参加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总体表现良好。

二、推荐名额和金额

“蜜蜂模范先锋奖学金”我院可向校级推荐1名个人和1个团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奖励金额为20000元/团体。

“蜜蜂创新创业奖学金”我院可向校级推荐1名个人和1个团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奖励金额为20000元/团队。

三、奖学金条件

1.“蜜蜂模范先锋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安全稳定、爱心帮扶、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示范性作用明显,能起到积极社会影响的学生或团体。

2.“蜜蜂创新创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或团队。

、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蜜蜂奖学金”评审表》。

2.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

3.截止11月25日17:00前,将《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蜜蜂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蜜蜂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SC301童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命名请使用:数字+内容名字,以图片、word、pdf等形式,按顺序排列,同时佐证材料要尽可能齐全且清晰)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3684708@qq.com。

4.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最终名单报学工部;

、其他

1.蜜蜂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与其他奖学金及竞赛奖励兼得。

2.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传法学工办:8813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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