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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法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乐歌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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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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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学生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发明和创新创业等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乐歌创新创业奖学金。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乐歌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乐歌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暑期参加乐歌开放性课题或已递交实习材料的15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 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乐歌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表》

2.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并进行学院初评后,将拟推荐名单报送至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将推荐名单报送至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定最终名单。

三、其他

请于11月19日17点前将《附件1.乐歌创新创业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表(同时将佐证材料,使用图片形式,按顺序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以及《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乐歌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纸质表交至学工办SC301,联系人:童老师,电子版发送至9236847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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