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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法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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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传法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班级

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最新要求,为深化5A级“平安校园”建设,营造良好住宿环境,决定开展全校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院学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12日-11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宿舍内环境是否脏乱差,物品堆放杂乱无序。

(二)宿舍内是否违章存放或使用电器及其他辅助加热器具。是否存放或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未经批准的大功率吹风机等。

(三)宿舍内是否存在各种私拉电线的行为。从空调、热水器、弱电箱等引出电的行为,插线板放在床铺等其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四)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或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物品。

(五)宿舍内是否存在留宿外校人员或饲养、容留动物的行为。

(六)是否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七)是否有离开房间时不关闭电源、长明灯、插座放在床铺上或室内无人时长时间充电等不安全用电现象。

(八)发现的其他不文明现象。

四、组织实施

(一)班级自查

班级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寝室不文明自查工作,对寝室卫生不合格、寝室不文明行为进行督导,实现清零。

(二)学院抽查

学院每周组织学生干部对公寓内宿舍进行不文明行为以及卫生的查,相应情况每周进行公示发布。

(三)班导师、辅导员下寝室

   班导师、辅导员每对楼幢内寝室进行检查,对寝室卫生不合格、寝室不文明行为进行督导

五、有关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对检查情况全面梳理分析,将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并积极推进学生宿舍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