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87号)文件中的关联奖惩方案:“优良学风班”是评选当年“先进班级”的必备条件(详细条款见附件),学院根据优良学风班的拟评结果,基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3]4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先进班级奖学金的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法学221班、法学231班、法学232班、网络与新媒体222 班、新闻学211班、新闻233班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24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实名反映情况,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0574-8813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