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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法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文明寝室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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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进一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造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3]46号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文明寝室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寝室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院共13个名额;奖励金额500元/寝室。

、评选条件

1.团结向上。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寝室成员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中排名靠前;

3.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行为;

4.卫生整洁。寝室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5.2023-2024学年规范寝室。

、评选学年寝室(或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不得评为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无校设个人奖学金获得者;

2、非“卫生规范寝室”或寝室卫生成绩低于8.5分;

3、寝室成员有使用违章电器等违反生活园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4、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点,寝室有学生在校纪处分期内。

、时间安排

截止10月1124时以寝室为单位将附件2《文明寝室汇总表》、附件3《文明寝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3684708@qq.com(邮件名:XX寝室+文明寝室);并且将附件3《文明寝室申报表》(请严格按照表格中的格式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交至学工办SC301童老师处

注:获得文明寝室奖学金奖学金的寝室,授予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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