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大宁理学[2023]44号)和《传媒与法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理工传法〔2023〕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2023-2024学年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三个工作日。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88130262。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工办反映,反映情况务必使用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