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评价工作的安排,现将教师教学业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23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教务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公示受理部门:传媒与法学院教务办
联系方式:李雪飞,663985
传媒与法学院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