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传媒与法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专项奖学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类别
1.精神文明奖学金;
2.创新实践奖学金;
3.社会工作奖学金;
4.文体活动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奖学金评定对象:完成2022-2023学年学业并且评奖过程中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曾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二)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具有团体协作精神,能在班集体中发挥带头作用;
3.诚实守信,热爱公益,参评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5小时;
4.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身心健康,学年体质健康评价在7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除外);
6.参评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分,无校园不文明现象;
7.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点,不在校纪处分期内。
8.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50%,思想道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在班级前50%。
三、奖励办法
(一)获得专项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专项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专项奖学金之间可以兼得,但不能超过3项。
(四)对于已获奖的学生,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得荣誉,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学院发布专项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
2.学院根据《传媒与法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
3.截止10月14日24时,请以班级为单位,将《汇总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lin10@126.com(邮件名:XX班专项奖学金申请);要求申报人佐证材料与个人申请的专项对应,且整理在一个压缩文件中,以“班级+姓名”命名,再发送至班级负责人。截止时间内递交电子材料视为申请成功。
4.截止10月16日17时,请各班收集《申请表》纸质版,并以班级为单位递交至学工办SC301吴鸯玲老师处。
5.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最终名单报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