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宁波理工学[2013]227号)和《传媒与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修订)》相关规定,现对2022-2023学年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10月3日。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626839195。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工办反映,反映情况务必使用真实姓名。
备注:体测为免测的同学,在此表格中显示70分,缺考与无体测成绩计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