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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治融合 八方协同——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理(全过程导师制)第三期启动仪式,接续我校法学实践教学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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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5文章来源:传媒与法学院 浏览次数:

   2023年6月2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理”(全过程导师制)第三期启动仪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海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法官尹振国、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夏凉、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副局长吕平、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法制大队长费旭尉、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合力、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一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书记胡征宇、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副校长胡余波出席启动仪式。同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务处处长沈昊宇、团委书记周春晓、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韩晶晶、学工处副处长王成、传媒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鹿鸣、卢剑峰教授等法学专业教师以及法学专业2022级学生共同参加。仪式由我校启新特聘教授金彭年主持。




 

活动伊始,主持人金彭年教授宣布开幕并介绍嘉宾,主办单位领导讲话致辞。胡余波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各位法官、检察官、律师走进学校,与广大师生共同探讨现代社会治理和法治人才培养显得意义重大,并对长期关心和支持我校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提出了几点希望:希望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更加深入,不断深化协同育人;希望各位导师指导更加深入,持续打响“实务精英进课堂”实践教学品牌;希望各位同学学习更加深入,把握良好机会,争取进校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既要成为“学业导师”,更要成为“职业导师”,乃至“人生导师”。 




 

吕海庆副检察长表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与法律实务届联系紧密、互动频繁、交流形式多样,有检察官、法官和宁理学子面对面畅谈、交流法律人生;有各种法律实务主题的讲座等等。他表示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探索法律实践与法学教务的良性互动,是检校深入合作的共同任务。尹振国博士后在发言中提出,“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理”(全过程导师制)系列活动为宁理法学生提供了宝贵的交流平台,同时也劝诫同学们要把握机会,悉心向导师请教,好好读书,读有字之书和无字之书。




 

沈昊宇处长表示学校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协同育人体系,强化实践教学课程建设。传媒与法学院在这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经前期第一期、第二期以及此次第三期启动仪式后,360余名学生与90名实务导师结为“师徒”,形成了全年级全覆盖全过程导师制,并号召同学们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德法兼修、明法笃行。律师届代表郑一峰执行主任发言时表示,时代的进步鞭挞着每一个前行者,鼓励同学们一步一征程,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不仅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




  








 

胡鹿鸣副书记宣读第三期各10位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结对名单,并颁发实务导师聘书。随后,进行授牌仪式。吕平与胡鹿鸣共同揭牌“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理论研究基地”;费旭尉与胡鹿鸣共同揭牌“实习实训实践基地”;余合力与金彭年共同揭牌“教授工作室”。

 


 




 

最后,胡征宇书记作总结发言,希望诸位领导专家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发展;希望传媒与法学院持续深入探索法学实践育人模式,与法治工作部门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协同推进;希望各位同学能不懈努力,积极进取,不负各位实务导师和专业教师的辛勤付出,争取在宁波或祖国的任何一方大地上有所成就。 




 

启动仪式结束后,10位法官、10位检察官、10位律师、10位专业教师根据导师结对名单,进入各分会场与法学专业一年级学生分为十组座谈。分会场师生们交流融洽,导师们传授经验,对同学们殷切期盼,同学们积极参与交流,现场气氛高涨。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更加坚定学法初心,牢记学法使命,力求提升专业技能,立志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我校以培养法治人才为根本目的,在协同育人模式上不断创新,在宁波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引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积极探索人才培养实践育人模式,以期形成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地方培养优秀的法律专门人才,从而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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