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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媒与法学院主管岗位(教务岗)竞争性选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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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5文章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

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传媒与法学院主管(教务岗)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选任和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74号)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在副科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及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附件)。

2.资格审查。传法学院按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传法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酝酿。传法学院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集体决定拟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5.公示。拟用人选在传媒与法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向党委组织部提交拟用人选报告。

6.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传法学院上报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选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3年5月12日17:00。

联系人:赵红

联系电话:0574-88229580

邮箱:nbtzhaohong@163.com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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