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传媒与法学院主管(教务岗)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选任和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74号)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在副科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及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附件)。
2.资格审查。传法学院按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传法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酝酿。传法学院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集体决定拟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5.公示。拟用人选在传媒与法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向党委组织部提交拟用人选报告。
6.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传法学院上报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选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3年5月12日17:00。
联系人:赵红
联系电话:0574-88229580
邮箱:nbtzhaohong@163.com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