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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法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举办“匠人工坊”示范课程《民事诉讼法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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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任课教师陈丹琪

简介:陈丹琪,讲师,曾获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所在单位:传媒与法学院

课程时间202346日(周8:00-9:35

上课地点NB110教室

观摩人数:限5

面向对象新教师、青年教师,同时欢迎感兴趣的教师参与学习。

报名方式:请扫下方二维码(报名额满为止)

观摩须知:

1. 请参加观摩活动的教师扫码报名,并按照上课时间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戴好口罩,中途尽量不要离开教室,听课期间手机调至“静音”。

2. 本次课程可以观摩1学时或2学时,教师实际观摩学时数计入个人培训档案。

联系人李雪飞,联系电话:663985

 

传媒与法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331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