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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十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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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1文章来源:传媒与法学院 浏览次数:

各班级:

 2022年宁波市慈善总会与宁波晚报社推出了第二十次彩虹助学,我校可推荐1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推荐的学生将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在宁波晚报上登载进行社会认助。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本科一、二年级和专升本一年级的在籍在校学生,综合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二、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为每学生每学年5000元。

三、注意事项

   1.学校将严格审核、把握报名对象和条件,进行推荐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坚持自愿报名原则。  

   2.“申请理由”由学生本人如实、详细填写,填写内容主要涉及学生本人父母双方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困难情况、赡养老人情况等;“街道意见”处可以不填写,需上交困难生认定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品德和学业成绩由学院评定,在校表现分为突出、好、较好;学业成绩分为优异、优秀、良好;学生在班、学院、学校所担任的职务和获得过的奖学金,学生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均将在学院评定意见中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3.符合条件的同学根据自愿报名原则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困难生认定表复印件、政府认定的保障群体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获奖项复印件)纸质版于3月12日前报送至学工办,联系人:杨老师 88130262,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cmxgb0262@163.com


传媒与法学院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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