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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研究基地发布2023年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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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6文章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

2023年宁波深入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市,聚全市之力、集各方之智,助力全市经济呈现承压上行、回升向好的态势。

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基地作为宁波社科研究智库,聚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2023年度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开创性、全局性的重要事件进行跟踪研究、评估,于日前发布了2023年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事件。

2023年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事件

一、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成立

3月16日,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成立,致力于打造中国法治形象展示地、涉外争端解决优选地、智慧涉外审判示范地,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涉外商事审判与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度融合。宁波是全国首个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2012年以来,宁波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服务保障高水平“走出去”与高质量“引进来”,已审结、执结各类涉外案件1.66万件。

二、《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颁布实施

3月31日《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经批准并于7月1日施行。这是宁波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共七章四十三条,其中多条款规定了信用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该法规的实施标志宁波信用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迈入新征程。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信用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显示,宁波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位列第一,今年连续第三次摘得桂冠。

三、宁波公安“四大体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以健全助企护企惠企安企“四大体系”为抓手,在服务企业、护航发展上展现宁波公安担当作为。四大体系:一是“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助企。迭代升级市、县、镇三级警企服务中心,形成一站受理、分级流转、限时反馈的闭环体系。二是“依法保护、稳妥审慎”护企。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云端”行动、保护知识产权“昆仑”“蓝剑”等专项行动,“零容忍”依法查处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建立涉企案件审查审批机制,规范案件办理工作。三是“精准供需、优质便捷”惠企。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服务,对25项涉企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办事时间平均缩短48小时。四是“有为有度、共治自治”安企。在全省成立首个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派员入驻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配套建立“知产警官”制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四、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动“立体式”监督管理

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建立以智慧监管为基础、信用监管为关键、联动监管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立体监管体系。通过迭代升级公共资源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及时预警、发现、查证违法违规行为。以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为重点,对市本级230个项目、1006家投标单位开展检查,2名专家评标行为认定为“基本通过”,3名专家认定为“不通过”。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形成违法线索发现、留痕、查处闭环。对存在IP地址、硬盘号相同等涉嫌违法7个项目进行调查,涉及企业22家,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10份,制作笔录近50 份。经调查核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对5家企业和5名个人予以立案处理。强化联动监管,健全标前审批、标中监管、标后履约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串围标违法犯罪打击合力,进一步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五、宁波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引导涉企纠纷高效化解

作为全国第一家设在检察机关的营商环境监督机构,宁波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统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中有关营商环境投诉监督职责,并实现市级和10个基层院全覆盖。中心建立“动态跟踪、备案监督、清零销号”督办制度,对受理投诉事项建立独立案卷并编号管理,全程跟踪办理进度,让投诉举报处理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向党委、政府报送10余份案件分析报告,推动职能部门工作整改,从个案化解提升为类案治理。两年来,中心累计接收市场主体投诉1700余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盘活资产3.3亿元,促成1家企业成功上市。今年宁波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获评全省最佳实践案例。

六、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院成立

8月2日下午,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院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挂牌成立,这是全省首家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门研究机构,由中共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合建立,其主要任务是聚焦宁波营商环境法治需求,总结提炼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针对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中关切的法治难题,研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全链条保障机制,全方位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全面提升优化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智力支撑。研究院与同名成立的研究基地同步建设,已开展综合执法、企业合规、信用赋能、数字政府、增值化服务等课题研究,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七、宁波市中院发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十八条措施

8月,市中院发布了《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十八条措施》。这是该院助力企业攻坚克难、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加大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上线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擦亮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工作品牌,为上市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推动设立宁波国际商事法庭,保护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妥善审理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全面推进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改革试点,探索大综合改革“共享法庭”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司法“数助决策”质量水平,持续迭代移动微法院等。全市法院创新推进诉讼机制改革,主动推进服务平台建设,民商事审判主要质效指标走在全省前列。

八、实施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全链发展模式

通过打造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全链发展闭环,构建人才强、科技强、产业强的发展路径。在全省率先开展“一平台一政策”授权松绑综合改革,在甬江实验室试点“两个直接”“三个自主”,两年来引进人员总数达400人。搭建产业创新人才“孵育器”,入选首批省创新深化试点。深入推广科研助理制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2480人。实施海外人才协作服务机制,建立意大利、澳大利亚、德国、韩国等6家海外工作站。在全国率先出台海外工程师政策,资助818家企业吸引海外工程师超过2500人。制定专项方案服务海外人才留甬,推出联合审查、信用分类管理、岗位配额等多项创新举措,推动杭甬外国高端人才互认。目前持有效工作许可在甬工作外籍人士达2674人,其中A类高端人才超30%。11名外籍专家获西湖友谊奖,占全省1/5,居全省首位。今年我市人才总量增速居全省第一,实现自主培养两院院士“零的突破”。

九、宁波启动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试点

11月,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联合出台《宁波市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以释放数据价值要素为导向,开展产业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产业数据创新场景建设、产业数据融合流通三大领域试点,提升数字基础支撑、数据安全保障、数据生态服务三大能力。数字化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该试点方案有助于促进宁波数据要素价值共创共享,通过数字化创新形成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服务模式,加强宁波特色的营商环境的数字化赋能。

十、宁波自主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2023年12月,市司法局联合市社科院等单位自主设计《宁波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体系》,注重从企业端出发评价政府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质效,包括涉企制度供给、涉企执法质效、涉企纠纷化解、涉企法律服务、企业满意度5项一级指标,设定17项二级指标、43项三级指标。建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评价直接目标在于提升政府行为质量与效率,根本目标则在于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引导全市机关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法治服务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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