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校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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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补办时间

2021年4月15-16日; 2021年6月3-4日。

二、补办要求

遗失学生证、校徽的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补办。

三、补办流程

各学院负责老师按要求进行审核,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表格,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缴费后,凭财务收据、汇总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附件:补办学生证、校徽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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