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传媒与法学院关于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中期考核结果的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4-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宁波理工人〔2019〕159号)、学校《关于做好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传媒与法学院关于开展第五轮绩效岗位聘任中期考核的通知》内容,学院对各位在聘人员聘中期的业绩审核以及征求本人意见后进行了定性描述,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
      单位或个人如对在聘人员的业绩存有异议,均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传媒与法学院党政办
人事秘书联系方式:俞逸文,88229580,SC302-1办公室
纪委联系方式:王仁忠,664821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党政办